海关总署:关税延期缴纳事项停止实施审批
作者:2016-03-23 发布于:法制日报——法制网 文字:【大】【中】【小】
法制网北京3月21日讯 记者蔡岩红 海关总署今天对外发布公告,将对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事项停止实施审批。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事项停止实施海关审批。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直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