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公告2014年第1号
作者:2014-02-28 发布于:http://shijiazhuang.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 文字:【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公 告
2014年 第1号
根据海关总署部署,石家庄海关将于2014年4月1日在全关区所有通关现场全面推开通关作业无纸化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自4月1日起,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由秦皇岛、唐山先期试点拓展至全关区所有通关现场(含出口加工区),企业适用范围为所有B类以上企业。
二、除秦皇岛、唐山先期试点之外的现场海关自3月11日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B类以上企业可提交通关无纸化签约申请并报现场海关。
三、企业选用无纸化通关须经过电子口岸平台网上提交通关无纸化签约申请,海关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石家庄海关所有通关现场办理无纸化通关业务。
四、代理报关企业须向报关协会申请加入电子代理报关委托系统并签订电子代理委托协议。
五、企业申报时应优先采用无纸方式申报,如遇以下特殊情形需经现场海关准许后按无纸转有纸方式或按有纸模式报关:
(一)企业未使用电子支付缴交税费的;
(二)企业采用保金/保函模式、原产地证明、暂时进出境、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内销征税联系单等单证,海关认为需审核原纸质单证的;
(三)企业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通关的。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石家庄关区正式实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海关